一、实验中心工作档案由专人负责。
二、实验中心工作档案包括:
1、实验中心的设立批准文件
2、实验中心人员的调动文件
3、实验中心教学文件
4、实验中心人员考核与工作记录
5、实验中心活动记录
6、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与维修记录
7、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
8、借物登记薄
9、学生成绩册
三、对上述资料分类分档留存。凡借用各有关档案文书,均须办理借阅手续,并在规定的限期内交还。
四、各类文书的保存期限由实验中心或二级学院院长审批。
五、销毁过期的文书档案,需登记备案,并报二级学院院长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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